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设计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高新区团体土地96.1904公顷,其间农用地67.2255公顷(犁地59.5856公顷、园地0.6615公顷、林地3.5102公顷、其他农用地3.4682公顷)、建造用地26.7973公顷、未利用地2.1676公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设计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高新区团体土地96.1904公顷,其间农用地67.2255公顷(犁地59.5856公顷、园地0.6615公顷、林地3.5102公顷、其他农用地3.4682公顷)、建造用地26.7973公顷、未利用地2.1676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则,现将有关状况布告如下:
地块1:东至白营社区村庄用地,西至后营社区水浇地,南至后营社区水浇地,北至白营社区村庄用地、河洛路;
地块2:东至白营社区水浇地、西至后营社区水浇地、南至郑西高铁、北至后营社区村庄用地、河洛路;
地块3:东至郑西高铁、西至已征收国有土地、南至滨河北路,北至白营社区水浇地;
地块4:东至东马沟社区村庄用地,西至西环路,南至东马沟社区建造用地、荒草地,北至东马沟社区建造用地;
地块5:东至李王屯村水浇地,西至已征收国有土地、李王屯村村庄用地、夏口路,南至牛屯村水浇地,北至关林大路;
地块6:东至天津路、西至渠北路、南至已征收国有土地,北至已征收国有土地。
拟征收高新区丰李镇丰李村团体土地0.0341公顷,悉数为农用地(其间犁地0.0312公顷、其他农用地0.0029公顷);
拟征收高新区丰李镇李王屯村团体土地3.4032公顷,其间农用地1.8972公顷(犁地1.8126公顷、其他农用地0.0846公顷)、建造用地1.0332公顷、未利用地0.4728公顷;
拟征收高新区丰李镇牛屯村团体土地0.9316公顷,其间农用地0.9033公顷(犁地0.903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2公顷)、未利用地0.0283公顷;
拟征收高新区辛店街道办事处后营社区团体土地41.9804公顷,其间农用地30.7076公顷(犁地29.3329公顷、林地0.0157公顷、其他农用地1.359公顷)、建造用地11.2728公顷;
拟征收高新区辛店街道办事处白营社区团体土地44.773公顷,其间农用地33.0218公顷(犁地27.5058公顷、林地3.4945公顷、其他农用地2.0215公顷)、建造用地10.4845公顷、未利用地1.2667公顷;
拟征收高新区瀛洲街道办事处东马沟社区团体土地4.9715公顷,其间农用地0.6615公顷(悉数为园地)、建造用地3.9624公顷、未利用地0.3476公顷;
拟征收高新区瀛洲街道办事处后五龙沟村团体土地0.0526公顷,其间建造用地0.0004公顷、未利用地0.0522公顷;
拟征收高新区瀛洲街道办事处孙旗屯社区团体土地0.044公顷,悉数为建造用地。
项目同意后地块一、地块二为洛阳归纳保税区用地,地块三、地块四、地块五为城市道路用地,地块六为公共服务用地。
征地补偿安顿规范依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区域片归纳地价有关问题的告诉》(豫政〔2020〕16号)规则履行,规范为108-247.5万元/公顷(包括土地征收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社保规范依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0年被征地农人社会保障费用最低规范的告诉》(豫人社办〔2020〕20号)规则履行,规范为71.7万元/公顷。以上两项归纳补偿规范为179.7-319.2万元/公顷,征地补偿安顿总费用21053.7586万元(其间征地补偿安顿费14156.9069万元、社会保障费6896.8517万元)。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规范依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造征收团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规范的告诉》(洛政办〔2018〕49号)规则履行,据实补偿。
1.钱银安顿。将征地补偿安顿费14156.9069万元,准时足额支交给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组织,由其依法依规分配。
2.社会保障安顿。本批次用地共执行社保资金6896.8517万元,已预存入高新区社保帐户。施行征收后,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人归入社会保障规模。
1.自布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持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处理补偿挂号,并与高新区管委会签定补偿安顿协议(地址:火炬大厦4楼A区406室,电线.自布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规模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概不予补偿。
3.凡被征收乡村团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好坏关系人如有定见,请自本布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定见反应至高新区住宅和建造管理局(地址:火炬大厦4楼A区406室,电线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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