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设计和年度土地利用方案,拟征收高新区丰李镇李王屯村集体土地6.431公顷,悉数为建造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办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高新区管委会拟安排高新区住宅和建造办理局、丰李镇政府等单位据实展开土地现状查询。
依照《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触及群众利益的严重决议计划事项做信访评价的定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分关于逐渐加强征地办理实在保护被征地农人合法权益定见的告诉》(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高新区管委会拟招集高新区信访法制局、住宅和建造办理局、丰李镇政府等单位及拟被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危险评价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危险评价。
五、自布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概不予补偿。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